培养方案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
0552新闻与传播 |
制定单位: |
91自拍 |
授予学位类别层次: |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
学位授予标准版本号: |
2025版 |
适用学生类型: |
专业学位研究生(含港澳台研究生) |
第一部分 专业学位类别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专业学位类别内涵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始终以国家战略需求为抓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任务的高层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机制,在媒体融合、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网络强国建设、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实施、地方区域发展等领域,为国家和行业输入更多高层次、应用型、融合型人才。
二、专业学位类别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91自拍 为湖南省较早设立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之一。2003年获批新闻学硕士点,2006年获批传播学硕士点,2010年获批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新闻学、传播学两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14年获批新闻哲学与媒介文化博士点、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点。
学科有一支结构合理的高质量教师队伍。目前,共有导师53人(校内导师25人,校外业界导师28人)。校内导师中,有全国优秀教师、国家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长江韬奋奖”获得者、省“百人计划”入选者、省优秀社科专家、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各1人,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学能手2人,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3人。校外导师中,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记协常务理事、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得者、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各1人,其中包括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光明日报领衔记者、湖南日报常务副总编辑、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总经理、湖南红网总编辑、芒果超媒副总编辑、凤凰卫视知名策划等一批新闻传播业界领军人物。
学位点有1个省部共建新闻学院平台、1个融媒体实验中心、4大类传媒实验室、19个传媒企事业联合培养基地、2个省优秀实习基地、1个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1个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省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基地、1个省委宣传部“为改革攻坚献策”对口服务点。拥有3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1门教育部“精彩一课”,1门课程入选优课联盟(UOOC)全国地方高校优质MOOC课程和湖南省省级线上一流课程。
3.培养方向及优势与特色
本学位点有新闻传播实务、网络与新媒体应用、广告与品牌传播、国际新闻与传播4个方向,经多年积累与持续建设,形成了多学科交叉融合、人文底蕴丰厚的特色,并在新闻叙事学、新闻美学、传媒文化学、新闻阐释学、新闻舆论学、品牌传播、红色文化传播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高质量成果。
第二部分 研究生培养过程要求
结合本学科培养方案,通过规定的硕士生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考核,完成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学位论文必要环节,具体参照《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版)执行。
第三部分 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予标准
一、基本素质
获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包括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学术道德、职业精神等内容。
1.政治素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闻职业道德,担当社会主义新闻职业的责任和使命。
深入践行“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新闻传播实践要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把笔端和镜头多聚焦人民群众,多报道和传播人民群众的奋斗故事和火热生活,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
2.专业素养
心系“国之大者”,将国家情怀和专业理想结合,培养“四向四做”新闻工作者,增强“四力”,加强媒体深度融合时代专业能力培养。
具有开阔的专业视野,掌握新闻与传播专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能正确运用专业工具和方法,具备胜任新闻与传播职业的专业技能。
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具备良好的思维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能系统、全面思考问题并结合实际合理解决问题。
具备一定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能够准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内涵;具备较强的职业敏感性,能及时、准确运用新闻与传播学专业理论知识对新发生的现象、事件、问题作出合理、有说服力的解释。
具备必要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应对、妥善处理多种突发危机事件的能力。
3.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坚持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报道的基本原则。从事新闻传播实践活动须实地采访、现场观察,对新闻事实反复求证、多方核实,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全局全貌,洞察规律本质,确保新闻报道全面客观公正。
坚持守正创新的实践要求,保持思想的敏锐度和开放度,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顺应全媒体发展要求,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4.学术道德
遵守学术道德。讲求学术诚信,养成学术道德的自觉性;严禁学术造假和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腐败保持“零容忍”态度;合理使用和引用他人成果,禁止提供虚假学术信息,禁止剽窃、抄袭、侵占、篡改他人学术成果;尊重他人隐私权和名誉权,在学术研究中不诽谤或侮辱他人。
遵循学术规范。严格恪守各种学术研究准则,注意科学研究的严肃性,做到引证规范、标注合适;对自己的研究成果以及借鉴他人的研究成果做出明确而又准确的表述;鼓励学术创新,维护学术自由。
遵纪守法。不做违法违纪之事,要有底线思维;勇于制止他人违法违纪行为。
敬畏真理,热爱学术。树立追求学术的理想;勇于探索真理,敢于追究事实的本质和真相;正确对待研究成果的学术荣誉;勇于承担学术责任和学术义务。
二、基本知识
获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内容。
1.基础知识
具有开阔的专业视野,具备较为系统的知识体系。掌握文学、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自然科学常识。掌握与信息传播相关的各类学科知识,具有较为丰富的中国国情、社会文化、行业、政策方面的知识。
2.专业知识
应具备以下专业知识(可按专业方向有所侧重):
(1)学科专业知识。牢固掌握新闻理论、新闻传播史论、传播学理论、公共关系理论、视听传播理论、广告理论、出版理论、数字传播理论、国际传播等方面的知识;熟悉新闻传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熟练掌握采、写、编、评、摄及广告设计、公关策划与执行等实务知识与技术。
(2)研究分析方法。能够掌握常规质化分析的方法,以及调查统计、数据分析等量化分析方法。
(3)专业领域知识。能较为全面、系统掌握法律、财经、大数据或相关专业领域知识,有助于提升所涉及行业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4)管理沟通知识。熟练掌握媒介经营与管理、沟通表达、公众礼仪等相关知识与技能。
(5)新闻传播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能够较好地掌握新闻传播实践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实践训练
1.全媒体新闻生产实务训练,开展面向全媒体的新闻内容生产,包括掌握消息、评论、通讯、专题和融媒体新闻(或融合新闻)等的采、写、编、评、摄专题等的实践业务;掌握新闻稿件的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多端发布,熟悉产制融合报道;掌握视听产品的设计与制作;掌握重大主题报道、国际传播、典型报道、舆论监督报道的策划与组织;掌握数据挖掘、数据新闻与可视化制作,善于开展内容丰富、技术先进、形式新颖的应用创新。通过这些实践,使学生拥有应对媒体深度融合的创新意识、产制能力和报道技巧。
2.创意设计与传播实务训练,开展新媒体环境下的创意内容生产与传播,包括掌握创新思维的技巧和艺术传播的规律,掌握创意内容的表达和设计制作,掌握创意产品的开发和流通。通过这些实践,使学生兼具艺术素养、策划意识、制作技能和传播能力。
3.媒介传播与推广实务训练,开展新媒体环境下的运营实践,包括资本运营、品牌运营、战略运营、产品运营及精准营销等,参加市场调研、数据分析、营销决策、媒介推广、广告宣传、公关执行、渠道拓展等实践训练,使学生掌握用户调研能力、运营策划能力和传播推广能力。
4.媒介经营与管理实践训练,开展面向新媒体的战略决策、企业经营与管理、团队领导能力等方面的实践训练,使学生理解和把握相关行业政策,掌握媒介经营管理的规律与方法,具备应对媒介市场和驾驭媒介市场的综合能力与素质。
四、基本能力
1.知识获取能力。具备宽阔的专业视野,具有跨学科、跨界学习能力;熟悉新闻与传播专业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及研究热点,具备熟练使用多种文献检索工具快速查索资料与选题查新的能力;能够熟练阅读国外新闻与传播专业的外文期刊及相关文献;具备设计、构建自己知识框架与学习方案的能力,能够使用数字媒体、电子信息资源及其他便捷渠道开展自我学习与“充电”的能力;具备知识识别、判断及个人知识管理的能力;掌握有效学习方法,开展跨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学习,能整合多源异构的知识资源并形成自身知识结构。
2.研究分析能力。具有良好的问题意识,具备发现问题、提出假设的能力,能够敏锐发现新闻传播实践中有价值的热点问题及研究选题,具备从问题中提炼研究命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研究能力,能在既有的研究基础上提出有新意的研究选题;具有良好的专业文献分析能力;具有较好的专业调研能力、严谨的逻辑思考与系统分析能力,能够合理地选择研究方法、设计研究思路;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对研究问题进行论证,合理地证明或证伪某个观点,论证方法符合逻辑和专业规范;能够提出具有可行性、并有理论支撑的对策建议,并有所创新。
3.专业实践能力。具备良好的新闻传播专业实践能力,能够运用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多种媒介形式和表现方式表达事实、观点和呈现创意的能力;既有宽口径的复合专业实践能力,同时能在某些领域或某些方面拥有较好的专业特长;掌握数字化专业实践的技能,具备一定的跨媒介叙事能力和数据分析、表达、呈现能力;对新闻舆论有良好的专业判断、分析以及实践能力;与新闻传播业界有良好的互动沟通能力,且能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够较为熟练使用一种外语进行业务交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一个团队高效地从事新闻传播活动,能够有效地整合、协调各种资源服务于新闻传播活动。
五、学术规范性审查认定标准
1.同时满足总文字复制比30%以下(不含30%)、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15%以下(不含15%)和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15%以下(不含15%)的研究生论文,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
2.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15-30%(含30%)或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15-30%(含30%)的研究生论文,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学术规范性审查不通过的,延期半年后,论文重新审查。
3.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30%以上或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30%以上的研究生论文,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学术规范性审查不通过的,延期一年后,论文重新审查。
4.若检测结果未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学生可在收到结果3日内填写《91自拍 研究生学术规范性审查复核申请表》向学院提出复核,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
六、创新性成果认定标准
1.本学科鼓励但不强制要求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
2.创新性成果应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准和学术价值。
3.创新性成果应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且与学科、专业有较为密切的关联。
4.创新性成果可以学生单独署名,也可以与导师共同署名,认定时必须已在相关载体正式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的科研成果,须以91自拍 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导师为一作,研究生为二作的,视同一作)。
5.达到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博士申请学位的创新性成果认定要求,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同意后,可申请提前授予硕士学位。
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基本要求
1.论文形式要求:可以选择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专业作品创作等多种形式之一(以下凡出现“学位论文”处均指上述多种形式)。
2.规范性要求:
(1)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做到选题与资料规范、引用与注释规范、成果呈现规范、学术批评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学位论文文字正确,语言通顺,数据可靠,表述清晰,引述准确,格式严谨,参考文献列举恰当,图、表、公式、单位等符合规范要求,力避剽窃、抬高、贬低、曲解或淡化他人学术观点。
(2)学位论文的书写格式一般应依次包括下述几部分:中英文标题、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独立完成与诚信声明、目录、选题的依据与意义、相关研究的国内外文献综述、正文部分、结论、注释、参考文献、必要的附录(数学证明、原始数据、发表论文等)、作者致谢、论文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说明。
(3)论文的核心概念界定要严谨、明确,引用的概念只能来自学科内公认的学术论著;不能把普通字典、词典的解释作为学术研究的论据。
(4)论文参考文献应与论文的内容相关,应当是真正对论文的写作起到支持作用的文献,论文必须有适量的外文参考文献,原则上,参考文献要能在论文中得以体现。
(5)引文和注释要符合规定的写作要求,引证全面,不断章取义和歪曲引用。
3.质量要求:
(1)学位论文应当在充分掌握本选题相关研究成果及原始材料的基础上,有一定深度与价值的见解。论文要能有一定的创新性,或通过科学的论证而获得的新认识或新结论,或分析角度、研究方法能够对本专业有所启示。
(2)学位论文的基本理论依据或前提要可靠,必须以科学、公认的理论或真实、客观的事实为支撑。论据要充分、前后一致,不能无论据地主观得出结论或不证自明,不能把随笔杂感、经验总结、工作报告作为学术理论,不能把文艺作品作为论据来证明或证伪真实社会中的传播现象。
(3)学位论文的论证部分是论文的主体与核心,要科学、系统、合理、自洽,不能只叙述问题或情况而没有核心观点或论证;不能把教材章节、领导报告、宣传文章、工作总结、新闻通讯等作为论文核心主体内容。
(4)学位论文应能反映出作者对该研究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研究方法有较好的掌握,同时展示作者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与业务技能。
(5)正文字数不少于3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