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1-13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0501中国语言文学

制定单位:

91自拍

授予学位类别层次:

文学博士学术学位

学位授予标准版本号:

2025

适用学生类型: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第一部分 学科简介

一、学科内涵

建设和发展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各民族的文化认同,提升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提高各族人民的文化素质和审美能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确立中华文明的世界地位,开展国际文化学术交流,都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和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理论为指导,以所属各学科领域的基本问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能力为教学和研究的主要内容,既植根于中国语言文学的优秀传统,也借鉴世界各国语言文学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的新成果,正确把握中国语言文学自身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脉络,同时加深对世界各民族语言文学的认识,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作出独特的贡献。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话语体系和学科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现设置有汉语言文字学、理论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民间文学、中文创意写作共十一个二级学科。

二、学科基本情况

91自拍 中文系创建于1976年,是91自拍 最早建立的院系之一。中国语言文学为湖南省“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重点学科,湖南省国内“双一流”培育学科,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类行列。现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8)和博士后流动站(2019)、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06)、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2024)。学科地位稳步提升,成果影响日益增强,系地方院校同类学科中发展势头最好的学科之一。

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46人,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评委1人,国家教学名师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国家一级学会副会长4人,宝钢优秀教师4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2人,芙蓉学者特聘教授2人,芙蓉教学名师2人,湖南省首届教学奉献奖1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8人,湖南省教学能手4人。拥有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团队、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湖南省课程思政示范团队各1个。现有湖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各1个。所在学院为中国韵文学会挂靠单位、法人单位,其会刊《中国韵文学刊》是全国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也是湖南省中国古代文学学会、湖南省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会会长单位。

现设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文艺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五个学科方向。重点发展、大力建设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中外文学与文论、中国韵文学、明清文学与文献、汉语史、方言等研究方向。


第二部分 研究生培养过程要求

结合本学科培养方案,通过规定的博士生课程学习、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学术交流和科研训练等培养环节考核,完成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学位论文必要环节。具体参照《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版)执行。


第三部分 博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基本素质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把握学科的发展历程与前沿动态,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能独立进行较高学术含量的创造性科学研究。与此同时,必须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践行实验数据求“真”、文献引用求“信”、学术信仰求“诚”的学术精神。

二、基本知识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全面坚实地把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以及学科发展历史和前沿动态,应充分了解和熟练掌握本学科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并熟悉相关的其他学科,学术视野开阔。关注各类不同的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关注各种前沿、新兴、交叉学科方向的发展态势,能将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相结合,传统的研究方法与国内外前沿研究方法相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践考察相结合,能在前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独立、深入、富有创新意义的学术研究工作。把握各国相关学科的总体发展趋势,具备与外国学术界交流的能力,为中国语言文学的学科研究乃至整个人类文化的研究作出有效的工作与贡献。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语言知识和能力方面的基本要求是:至少有一门外国语能达到熟练阅读本学科专业外文资料的水平: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汉语史方向、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中国古代文学专业,要求具备熟练自如阅读古代汉语的能力;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要求能够运用两种以上语言研究、处理所涉及的文学和文化问题。

三、基本能力

1.获取知识能力

具备高度自觉的学习意识和突出的学习能力,系统阅读和掌握中国语言文学的有关文献资料,并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将学术视野拓展到相关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领域,能够相当准确、敏锐地把握和发现本学科的重点及疑难问题,慎思明辨,刻苦钻研,形成并保持独立科研的基础与立场。

2.学术鉴别能力

密切关注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状况、前沿动向,具备较强的学术甄别意识和判断能力,能在尊重学术伦理、学术规范和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取舍,精要地吸收真正能推进中国语言文学发展、推进中国文化和世界文化建设的研究成果,从而全面提高学术素养,扩大研究视野,更有效地开展前沿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工作。

3.科学研究能力

以马克思主义为基本理论指导,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发现和提出具有学术价值和意义的研究问题或课题。基于中国语言文学的发展事实,根据研究的需要,融会贯通所研究方向的各分支领域,综合利用、积极吸收其他人文、社会、自然科学的相关知识、理论和研究方法,博采众长,推陈出新。能够取得具有新颖价值的科研成果,促进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发展与交流。

4.学术创新能力

全面了解和把握中国语言文学的历史与现状,努力借鉴当代最新理论和前沿研究成果,深入学科实际和社会生活实际,从中发现既有研究价值、又有创新意义的学术问题。在学术研究中需要做到既探究历史,也关注当下;既立足本土,也面向世界;既有理论上的创新,也积极投入当前中国的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特别需要注重在国际视角和多元化文化背景中展开对中国语言文学的研究,不断开拓和深化新的研究思路,扩展和形成新的研究视野,有效吸收新的研究方法,在前人和当今学术界对中国语言文学的已有研究基础上,有所深化、有所提升、有所突破,取得扎实的创新性成果。

5.学术交流能力

具备较强的汉语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写作能力。同时能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鼓励选修、掌握第二外语。

能够收集和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充分利用国内外的学术资源和学术信息,积极地了解其他民族、其他国家语言文学的历史和发展现状,及时把握海外汉学的最新动向和研究成果,有效地吸收其他国家民族对中国语言文学的研究成果,拓展学术视野,在国际交流中增强自身的学术研究能力。

同时,能面向国际学术界、特别是世界各国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准确、清晰地表达自身的研究成果,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推进我国学术文化与世界各国文化的互动发展。

6.其他能力

熟练掌握本学科研究领域所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特别是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网络和数字应用技术等,包括中文信息处理方向需掌握计算机编程知识及技能,语音学方向要求具备语音声学分析等的综合实践能力,还有一般数据检索及处理能力等。

四、学术规范性审查认定标准

1.同时满足总文字复制比30%以下(不含30%)、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15%以下(不含15%)和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15%以下(不含15%)的研究生论文,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

2.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15-30%(含30%)或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15-30%(含30%)的研究生论文,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学术规范性审查不通过的,延期半年后,论文重新审查。

3.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30%以上或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30%以上的研究生论文,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学术规范性审查不通过的,延期一年后,论文重新审查。

4.若检测结果未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学生可在收到结果3日内填写《91自拍 研究生学术规范性审查复核申请表》向学院提出复核,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

五、创新性成果认定标准

91自拍 博士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的科研成果,须为博士在读期间,以91自拍 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导师为一作,研究生为二作的,视同一作)。

中国语言文学博士研究生按期或延期申请授予博士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术论文:博士生在本学科认定的CSSCI源刊(含集刊,不含扩展版)或SSCI类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2.著作:在全国百佳出版社、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出版社以及91自拍 出版社,以91自拍 为第一署名单位、排名第一作者身份出版15万字以上学术专著一部。

3.获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

4.咨询报告:主笔撰写被采纳的国家或省部级咨询报告1份。

博士研究生的创新性成果数量达到满足按期授予学位的2项(含)以上,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同意后,可申请提前授予博士学位。

六、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字数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

2.选题与综述的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对本学科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重要问题的专题研究。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中国语言文学事实、阅读古今中外相关文献资料、掌握所选论题的已有研究成果和前沿研究动态的基础上,在导师指导下,确立并提出学位论文选题和基本研究计划。论文选题应体现较为宽广的学术视野,对中国语言文学的基础研究或实际应用有重要的理论意义、现实启示和学术价值。

博士学位论文的综述应在充分调查和阅读相关领域重要文献资料的基础上规范撰写。内容应包括与本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述评,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论文运用的主要理论和方法、基本思路和论文结构,以及本研究对学术问题的解决、对中国语言文学的发展,乃至对中国文化建设以及社会进步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等。

3.规范性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充分做到文献资料、研究方法、学术观点的统一,论点鲜明,思路清晰,内容完整结构合理,文字流畅,达到较高的学术水准,符合学位论文的规范要求。

在书写格式上,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应依次包括下述几部分:封面、版权声明、题目、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序言、正文、结论、注释、附录、参考文献、索引、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说明(导师和作者本人均须签名)以及封底。

博士学位论文应充分尊重前人和已有的研究成果,严格遵守学术界公认的学术伦理道德以及本学科共同遵守的基本学术规范。

4.创新性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应以独立思考和自主研究为基础,能体现出作者深厚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语言文学知识,体现出作者较强的思维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论文或能发掘出本学科领域内的新资料,作出新阐释,具有重要的填补学术空白的意义;或能运用新的理论和方法,在具体问题的研究中取得新成果,推进和深化相关学术研究。论文应努力体现中国语言文学研究的创新品质,展现中国语言文学的独特面貌、精神气质和蓬勃生命力。